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4年度)

2015-09-21 15:36:01| 发布者: 管理员| 查看: 11904

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52月 日在肇庆市鼎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院长    温汛强

各位代表:

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4年,我院在区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的支持以及上级法院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狠抓队伍建设和审判执行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我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院以及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优秀法院

一、始终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我院坚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

公平正义为总目标围绕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及肇庆新区的发展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审判质效不断提高。2014年,我院共收案1240,结1084宗,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8.7%

   (一)认真开展刑事审判工作助力平安鼎湖建设。我院按照量刑规范化的要求,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审理刑事案件,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2014年刑事案件收案107124人,结案107124人,其中涉毒品犯罪案件2529人、故意伤害案1516人、盗窃案1417人、生产销售假药案66人、贪污贿赂案44全年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11人,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二)认真开展民商事审判工作,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全年,民商事收案971宗,结案836宗,诉讼标的总金额为25385.1万元(同比增长了261.3%坚持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调解力度不断加大,全年案件调撤率60.6%。坚持以人为本,重点抓好民生案件的审理力度,切实维护弱势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年审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123宗、劳动争议案件23宗,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15坚持为区的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全年审结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案件20宗、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24宗,标的金额达7437.6万元。

   (三)认真开展行政审判,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我院在行政审判始终坚持监督和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重,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注重协调方式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了我区政民关系和谐。全年,行政案件收案7宗,结案6,其中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3宗、撤销的1驳回起诉的1、原告撤诉的1宗、中止审理的1

(四)认真开展执行工作,提升执行标的到位率。我院 采取执行联动,依托执行指挥系统、执行信息查询系统以及建立黑名单制度等,加大了执行力度,有效提升了执行标的到位率。全年,执行收案155宗,结案135宗,实际执行率为60%执行标的到位率为79.8%,执结标的金额4394.8万元。一年来执结了抚养费、赡养费、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费和工人工资等民生案件22宗,涉及标的金额64.8万元,其中执结了前后历经二十年的吴某申请执行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费案,经媒体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好的反响

   (五)加强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我院当好排头兵综合监控指标体系考核为抓手,坚持案件的质量、效率和效果相统一,有力提升了审判质效。全年,各项审判执行工作指标全部达标,并位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主要指标方面:民事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1.4%、生效案件发改率为0、一审判决案件发改率为3%、信访投诉率为0.2%

二、认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队伍建设

2014年,我院党员干部围绕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和为民务实清廉主题,立足法院工作实际,突出特色,注重实践,扎实推进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得到了省、市、区督导组的一致好评

    (一)措施有力,推动活动有序开展。我院主要做法是:领导重视、工作落实到位深化学习、活动深入人心加强宣传、活动氛围浓厚听取群众意见范围广班子成员间谈心交心党员干部查找问题结合部门自身工作在活动中,我院党员干部组织学习以及培训34场、编写活动简报33篇、班子成员到基层听取群众意见12次、班子查摆四风问题24条、提出了10方面的整改措施。

(二)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整治六难三案。我院把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六难三案问题作为教育实践活动和改进群众工作的落脚点,切实改进司法作风,提高司法服务水平,提升司法公信力。我院查找出推进诉讼服务中心等五个突出问题和积极推广网上司法拍卖等五个主要问题明确了责任人,提出了目标要求,限定了完成时间,制定了相应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整改效果。全年,为18宗案件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6.5万元,保障了经济困难当事人的诉权

(三)充分发挥法纪教育基地职能,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确保司法廉洁。我院通过配合市、区纪委在法纪教育基地开展“五位一体”的庭审警示教育,为全区乃至全市的党风廉政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在法院内部则是创新廉政措施,通过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纪检监察部门对案件的提早介入监督以及开展“阳光司法”对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进行公开、方便群众监督等,实现了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的“零死角”和“全覆盖”。

通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我院党员干部思想认识有了明显提高,作风有了明显的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全年没有发生违法违纪案件我院的李文雄同志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二等功,另有一个部门和一名法官荣立三等功

三、坚持能动司法,主动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我院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不断延伸司法服务,“沉到”

基层、深入一线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得到了党委政府的高度肯定。

(一)三个一线,积极参与综治维稳工作。我院通过一线办案一线驻村一线接访为我区的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主要领导在村为当地的外嫁女分红和公益林补偿金的分配等问题解决提出了清晰的法律指引接访化解了涉及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山林湖、绿洲清庭等纠纷解决了长达七年的王某上访案。全年,共妥善处理来信来访41人(件)次,没有发生突发事件以及涉及我院的群体性事件和越级上访案件

(二)创新工作机制,完成了上级法院要求的人民陪审员倍增任务我院在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妇联、工商联或村(居)等单位选聘了基层工作经验丰富和文化水平较高的人员担任人民陪审员。通过人民陪审员的参与,一是有力促进了诉前联调工作的开展是延伸了维稳信息的触角,及时掌握了各镇(街)的维稳工作动态,做好与镇(街)的维稳工作衔接,及时调整我院工作重心。全年的一审案件陪审率为95.2%

(三)提出司法建议,促进政府职能部门改进工作。我院针对社会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有关政府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为政府部门科学决策、依法行政提供参考,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全年提出司法建议20个,15个获得采纳,其中通过广泛调研提出的解决涉外嫁女纠纷的处理建议获得了区委区政府高度肯定。

(四)做好联络工作,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我院通过邀请人大代表视察、院领导主动汇报工作、上门走访代表、积极报送工作简报和慎重处理、及时汇报人大关注的案件,联络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我院在区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协调下,以调解的方式解决了多宗涉及人大代表的民商事案件,得到了人大代表的认可,双方当事人都表示满意,案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院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区政府和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积极支持、上级法院尽心指导的结果,更是得益于每一位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热情关心和鼎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各位代表和各界人士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总结过去一年所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干警的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建设和司法形象有待进一步加强;司法改革有待进一步推进;法官断层问题有待尽快解决等等针对这些问题我院将高度重视,采取措施,争取支持,努力加以解决。

2015我院总的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总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始终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我区的“绿色崛起,产业兴区,新区引领,一体发展”战略以及法治鼎湖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有关决议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深刻把握依法治国的内涵,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凝聚力量全面加强各项工作,在上级的部署下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依法治国中的职能作用,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是坚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刑事审判中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杜绝冤假错案;在民商事审判中,依法妥善审判涉及民生的案件,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行政审判中,监督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在执行工作中,坚持执行联动,严格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全力化解执行难;在司法公开方面,继续完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等三大平台建设,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三是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司法廉洁建设。聚焦四风问题,立行立改,建立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依托法纪教育基地,深入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坚持对队伍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违法违纪问题。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院将以党的十八届中全会精神为统领,在区委的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公正司法,开拓创新,为我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