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4年 月 日在肇庆市鼎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温汛强
各位代表:
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3年,我院在区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和政协的支持以及上级法院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区的中心工作,狠抓队伍建设、行政管理和审判执行工作。全年各项审判执行指标均超过省法院的考核标准,整体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2013年我院荣立集体一等功;被市委市政府评为“肇庆市先进集体”;被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为“肇庆市文明单位”;在市法院2013年度综合考核中被评为“2013年度基层法院工作先进单位”,连续四年考核排名第一;被市法院评为“2013年度基层法院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立案窗口被区评为“人民群众满意服务窗口”和“巾帼文明岗”;收到多面表扬锦旗。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我院坚持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工作主题,围
绕为区的中心工作以及肇庆新区的发展提供高效的司法保障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审判质效不断提高,实现了案件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和谐统一。2013年,我院共收案1337宗,结案1275宗,结收比为95.4%,解决诉讼标的金额14085.99万元。
(一)着力开展刑事审判工作,助力平安、和谐鼎湖建设。我院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量刑关,做到了“罚当其罪”。刑事审判庭也荣立了集体三等功。2013年刑事案件收案101宗133人,结案101宗133人,其中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案件6宗14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件24宗32人,抢劫、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侵犯财产案33宗45人,贩卖毒品、开设赌场、非法占用土地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28宗32人,在已判决生效的107名被告人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有14人,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为我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此外,依法审理了原德庆水务局局长杜恒荣犯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贪污罪、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等大案要案,通过案件的公开审理,使广大干部深受教育,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着力开展民商事审判工作,助力和谐、幸福鼎湖建设。全年,民商事收案1067宗,结案999宗,诉讼标的总金额为6975.3万元。我院坚持以人为本,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审理住房、消费、医疗、婚姻家庭、社会保障等涉及民生的案件,重点抓好涉及重大项目建设、融资、债务的案件,妥善调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为保障民生、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有力保障。我院从实际出发,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创新调解机制,坚持“全程、全员、全面”调解,妥善化解各类纠纷,全年调撤率为70.2%,“以调解纷”、“以和促商”,为我区的经济发展以及社会和谐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三)着力开展行政审判,促进政民关系和谐。我院在行政审判中始终坚持监督、维护、协调有机结合统一机制,注重协调以和解方式化解行政争议,促使纠纷和平解决,案结事了,这既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有力地支持了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全年,行政案件收案8宗,结案8宗。如依法审理了沙浦镇苏二村因不服区水务局作出水资源配置方案而提起的行政诉讼案,通过向群众讲解法律,引导群众用法律解决问题,并在判后做好释法答疑,及时化解了不稳定因素。
(四)着力开展执行工作,保障当事人权益及时兑现。我院始终坚持和谐执行理念,将执行和解作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首选方式,促使执行工作步入良性循环。在解决“执行难”问题上,一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合理采取查封、扣押、罚款、拘留等手段,最大限度促使债权及时兑现;二是采取执行联动,深入开展“反规避执行”活动,通过采取媒体曝光等措施,形成执行合力。全年,执行收案167宗,实际执行率为76.1%,执行标的到位率为79.8%,执结标的为7070.8万元。一年来,成功执结了建院以来标的金额最大的——被执行人鼎湖区供销合作联社贷款纠纷执行案。该案通过执行联动,成功实现了执行和解,盘活了企业的生产和发展,使企业得到了重生,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我院把涉及工人工资、工伤补偿作为执行工作的重点,坚持用好、用足、用活执行手段,如解决了拖欠的钟银华等38名工人20多万元工资的劳资纠纷案件。
(五)强化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我院在提升审判质效上面下功夫,做到加强领导、建立机制、层层考核、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推动审判执行工作取得新的进步。2013年我院所有审判执行指标都超过了省法院的考核标准,也位居全市基层法院的前列。
二、积极参与社会管理,不断创新服务基层和群众的工作机制
(一)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积极化解矛盾。我院与党委、人大、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建立信访联动机制,通过判后答疑、排查研判,实行纪检监察人员“关口”前移到信访窗口的举措,切实做好涉诉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全年没有发生突发事件或群体闹访缠访、越级上访事件,联动化解了一批具有越级上访苗头的案件。
(二)认真开展“平安鼎湖”创建,助力“平安鼎湖”建设。我院通过在各级媒体发表新闻稿件90余篇、主要领导带头参加区的统一宣传活动、与区电视台联合制作三部专题宣传片、在本院网站开辟宣传专栏和悬挂粘贴宣传标语海报等方式,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平安创建宣传工作,在院内外营造“全民创安”的工作氛围。还通过挂点桂城第一居委会开展结对创建“平安鼎湖”工作,帮助指导解决纠纷、建立机制,着力协助该居委解决问题,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三)深入开展法官挂点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和村(居)活动,共建和谐社会。我院包括领导在内的20多名法官参与该活动,深入一线化解矛盾,构建了由“面”对“点”的纠纷解决格局。一是法官挂点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开展诉前联调。充分发挥法院在诉前联调中的主体作用,及时化解了一批矛盾纠纷。2013年解决案件22宗。二是挂点村(居)解决村务管理混乱、法治意识薄弱和涉诉案件多的问题。包括班子成员和法官在内的14人挂点我区14个村(居),驻村法官积极协助当地村(居)委开展社会综合治理、村民普法教育、化解矛盾纠纷工作。通过挂点活动解决了多起资源和征地拆迁纠纷以及多个村民小组长期存在的“外嫁女”分红引发的纠纷等问题。
三、认真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干警素质。
(一)学习与实践的“五结合”强化干警思想认识。我院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过程中,在突出学习质量的同时,重在实践,做到“五个结合”:一是与干警为“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以及“实力、魅力、活力鼎湖”的建设做贡献相结合,切实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二是与建设过硬队伍、提升“五个”能力相结合,切实提高司法能力;三是与提升审判质效相结合,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四是与司法为民相结合,着力创新便民利民为民措施;五是与抓党员组织生活相结合,开好民主生活会,提升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通过学习,我院干警特别是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了思想认识,坚定了理想信念,树立了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和价值追求。2013年,一名干警荣立个人二等功,两名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一名干警被市法院评为党建工作先进个人,两名干警获得区表彰。
(二)加强业务学习,提升法官司法能力。我院着力开展“司法公正提高年”活动,通过每周进行一次法律法规集中学习,院领导向法官推荐办案用书和优秀裁判文书、共同分析研讨案件等措施,提升了法官的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在2013年市法院和佛山市法院对我院的案件评查中,我院优秀和合格数均位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一,市法院对我院案件质量评查评定结果为满分。有一篇裁判文书被省法院评为优秀裁判文书,两篇被市法院评为优秀裁判文书,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
四、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解决“四风”问题,全面加强作风和廉政建设。
按照上级的要求,我院开展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解决“四风”问题的专项活动和“司法作风明显改进年”活动,通过深入的学习、仔细的查找问题和认真的整改,改进了工作作风,加强了廉政建设,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得到了群众的认可。
(一)集中开展整顿警车违规问题。通过成立整顿工作小组,修订完善警车管理制度,严格教育、规范管理警车驾驶员,开展不定期检查等多项措施,实现了警车使用的“零违规”。
(二)开展规范办公用房使用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完成了全体干警以及聘任制书记员办公用房的清理和规范工作,实现了超标办公用房的“零占用”。
(三)开展持有会员卡清理和违规经商营利治理。实施了向全院干警发放自查表、签订承诺书以及纪检监察部门对干警自查申报的情况进行严格核查等措施,取得了较好的预防效果。
(四)开展作风检查和审务督察。纪检监察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对各部门和干警开展作风检查和审务督察,并对外公开做出服务承诺,公布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实现对作风问题的“零容忍”。
(五)在市、区纪委和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在我院的法纪教育基地创新地开展了剖析、参观、听审、讨论、补漏的“五位一体”的警示教育,将庭审警示教育、法纪案例警示教育与廉政文化教育相结合,通过以案说法、以案说纪、以景说廉的教育形式,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升了基地的教育效果,也得到了前来参观指导的省纪委副书记王兴宁,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凌祁漫,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聂式恢,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吴华钦,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林晓明等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2013年到基地参观学习的人数达12000多人,不仅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受到了深刻的廉政教育,也增强了本院干警的廉政意识。中纪委主办的《中国纪检监察报》对此进行了深入的报道。
通过狠抓作风和廉政建设,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强化了全院干警依法办案、规范工作的意识,严谨细致、认真负责的作风和廉洁自律、公正为民司法的职业操守,促进全面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全年没有出现违反“八项规定”和不廉洁的行为。我院的廉政建设工作经验获市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的高度肯定,并要求在全市政法机关推广。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院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区政府和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积极支持、上级法院尽心指导的结果,更是得益于每一位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热情关心和鼎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各位代表和各界人士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总结过去一年所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司法能力和业务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执行难”、“涉诉信访化解难”等问题还未从根本上解决;司法队伍和司法公信力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针对这些问题我院将高度重视,采取措施,争取支持,努力加以解决。
2014年我院总的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总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主线,推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当好法院科学发展排头兵,为平安鼎湖、美丽鼎湖以及肇庆新区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是抓好以下四点工作: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紧紧依靠党的领导,保持高度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深化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司法制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认识,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依法保障民生、维护民权,大力推进法治建设。
二是狠抓司法办案第一要务,努力做到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均能体现公平正义。将提高审判质效、确保司法公正作为法院工作的核心,坚持独立审判,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办好每一个案件,提升正确适用法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
三是切实规范司法行为,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认同感。充分认识社会各界的司法需求和司法期待,不断强化干警的主动服务理念和换位意识,进一步提升司法便民服务水平,强化司法宣传,构建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引导社会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和认可。
四是强化队伍管理,打造一支适应形势发展、素质过硬的司法队伍。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坚持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解决“四风”问题为重点,加强干警的思想政治、纪律作风和司法能力建设,引导干警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解决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统领,在区委的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公正司法,求真务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我区加快科学发展步伐、建设实力、魅力、活力鼎湖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